李小姐和一个美国的留学生相恋了,筹备结结婚以后一块到美国去。毕竟不是生活在一个国家的人,李小姐有不少担忧,除去生活习惯的问题,她也不太了解这种异国婚姻,法律方面对夫妻的财产应该怎么样界定,两国法律有什么不一样的认可差异,具体差异在什么地方,如何算?譬如说自己目前的50万一套的房地产还有20万的股票、爸爸的遗产10万元等等到底该如何来算,什么是结婚以前财产,什么是结婚以后财产,倘若出现问题,应该怎么样算?李小姐要出国办手续还需要一段时间,在这个真空期和出国前出国后的财产如何划分,如何把握好我们的财产,防止一些投资理财的风险。李小姐对他们的财产与债务状况并不了解,倘若出现债务风险如何处置,怎么样才可以防止和降低这类风险?还有一些外国人嫁到或者是娶了中国人将来就定居中国的状况,和李小姐的处置状况有哪些不同?
涉外婚姻财产的界定问题
伴随国内与海外经济交流的增多,尤其是广东区域与港、澳、台区域经济往来很密切,中国与外国、内地与香港、澳门、台湾通婚愈加常见,从而产生很多的涉外婚姻及涉港、澳、台婚姻,有婚姻就会有家庭财产,并可能发生家庭财产纠纷,在面临涉外婚姻时多一点对风险的防范意识是很必要的。
涉外婚姻中的法律问题会因国家、区域的不同而有较大的不同。但从总的原则来讲,不论是涉外婚姻,还是涉港、澳、台婚姻,夫妻财产规范一般都包含两种规范:一种是夫妻约定财产制,一种是法定财产制。
夫妻约定财产制,通俗地说,是夫妻通过协商,就结婚以前财产、结婚以后财产的归属、处分,与婚姻财产对外的责任和婚姻终止时财产的清算分割所达成的协议。国内将约定财产制作为法定夫妻一同财产制的必要补充,事实上,世界绝大部分国家法律都认同夫妻双方对于其财产的约定,只须该种约定不违背法律、不违反公序良俗,就应当是有效的,也是在确认夫妻财产归属与法院在处置夫妻财产分割的时候第一要遵循双方的约定,只有在夫妻没对财产作出约定时,才依据法定财产制。
法定财产制又有夫妻共有财产制和夫妻分别财产制之分。欧洲大部分国家都推行夫妻共有财产制,在这种规范下,婚姻对财产权利产生直接影响,结婚就好比是两个人创造了一个一同的基金,两个人对一同的基金都享有一同的利益,由于婚姻产生了一个夫妻一同财产。各国之间有什么区别在于:有些国家所指的一同财产的范围只包含夫妻结婚以后财产,有些国家所指的一同财产不只包含结婚以后财产还包含结婚以前财产。英美法系的国家一般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觉得婚姻对财产权利没什么影响,夫妻双方不只结婚以前各自拥有些财产归各自所有,那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各自的财产也归各自所有。但美国的状况比较特殊,它是这两种规范都并存的国家,其中在亚利桑那和加利福尼亚、包含华盛顿等9个州,都推行的是夫妻共有财产制,而在这个哥伦比亚特等41个州实行的夫妻分别财产制。所以,本案中的李小姐,结婚以后假如移民到美国,不一样的州对夫妻财产的界定会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