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了一方不让看孩子如何解决
离婚了,假如一方不让看孩子,受害人(即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需要探视权。
1.假如双方已经通过判决离婚,且探视权在判决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他们仍然拒绝配合探视,那样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实行探视权,需要他们依法履行帮助探视的义务。
2.依据《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结婚以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帮助的义务。
这意味着,探视权是法律赋予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合法权益,任何妨碍这一权利达成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2、怎么样申请强制实行探视权
法律快车提醒你,申请强制实行探视权,第一需要筹备有关的法律文件,包含离婚判决书、探视权判决书(如有)与申请书等。
1.根据法院的需要,将这类文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察,并视状况决定是不是受理。
2.一旦受理,法院将依法向被实行人(即妨碍探视的一方)发出实行公告书,需要其履行帮助探视的义务。
3.假如被实行人拒绝履行,法院有权采取一系列强制手段,包含但不限于冻结银行账户、查封财产等,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申请强制实行探视权是保障探视权达成的有效渠道。
3、探望权暂停的情形及规定
探望权的暂停,是指在某些特定状况下,法律暂时剥夺探望权人的探望权利,以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
1.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探望权的暂停以出现法定的暂停事由为条件,这类事由主要包含:
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探望权人患有紧急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或者其他紧急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紧急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2.暂停探望权的唯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其他缘由如爸爸妈妈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准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可以成为暂停探望权的原因。
3.暂停探望权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其他任何机关、其他人包含爸爸妈妈双方都不可以擅自暂停探望权。